【热门】买卖合同合集七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买卖合同 篇1
出卖人: 身份证号:
买受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铺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卖人,将坐落在华藏寺镇华干东路(2)号原民族印刷厂一楼东头砖混结构商铺一间,建筑面积为50平米,以买卖方式出售给买受人,该商铺成交价商定为人民币 8万元整(大写:拾捌万元整。)
二、买受人将商铺出卖款付清后,由出卖人将商铺所有产权交付买受人,并协助办理该商铺过户手续。
三、买受人取得商铺所有产权而发生的登记费、过户费、工本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遵守如有一方违约应赔偿给守约方损失费,按照该商铺房价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
出卖人:(签字)
买受人:(签字)
买卖合同 篇2
补充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
买方:
地址:
电话: 卖方: 地址: 传真:电话: 传真:
买卖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下列事项签订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作为对买卖双方于【 】年【 】月【】日签订的“”合同(合同编号为:【 】,以下简称“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一、对合同第【 】条的修改如下:
1.
2.
二、对合同第【 】条的补充如下:
1.
2.
三、本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以合同及协议中约定的为准。协议内容如与合同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情形,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四、本协议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一份。
买方:
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卖方: 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买卖合同 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买卖挖掘机(含配件)的有关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挖掘机基本概况
1、甲方出售的挖掘机型号为;发动机号码为;车架号码为 ;生产厂家为 ;颜色为色;购买于年月日。
2、配件有 。
第二条 交易价格
经双方协商该挖掘机的转让价为人民币 ¥ 元(大写:元)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挖掘机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与第三人不存在权属争议;挖掘机之上未设置有抵押权等他项权利;甲方提供的车辆情况和信息真实。
2、甲方保证挖掘机主要零部件(发动机、车架、液压系统等)均系原厂配置,未进行改造更换。
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应向乙方提供购买挖掘机的合同、发票、保修单(卡)和其它文件、证件(均为原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甲方将挖掘机交付乙方,交付地点为 。甲、乙双方签署交接清单。
5、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购买款 元。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1、2、3、4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退回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并以交易价格为基数,按1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购买款的,以应付而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超过30日未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XXXX年 XX月XX 日
签约地点:
买卖合同 篇4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品名、计量单位、数量品名
计量单位交售时间与数量合计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鸡蛋百斤鸭蛋百斤备注:
2、产品质量与标准:供方出售给需方的鲜蛋应符合国家的收购规格即新鲜完整、不破损、不变质,保持鲜蛋表面清洁,不沾附泥污等物。
3、包装要求:由自备或向需方租用硬塑箱及木箱,由供方付给需方押金与使用费。
4、价格或作价办法:全年实行季节差价。按上级规定,收购旺季实行最低保护价,鸡蛋每斤_________元,补贴饲料_________斤,鸭蛋每斤_________斤,补贴饲料_________斤。
5、收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货方式及运费负担:供方鲜蛋送往需方仓库,必须自备车辆、船只或其它运输工具,需方收货后则应按实际数量,每百斤补贴运输费,损耗_________元,交食品站不补贴运杂费及损耗。
7、验收方式与期限:供方将鲜蛋送到后,需方依次过磅照验,在24小时内验收完毕(星期日例外),逾期验收由需方补贴损耗1%。
8、货款结算方式:需方通过验收后,应向供方及时支付现金或汇款。壳蛋按照_________斤结算,流清、烊黄按好蛋_________折结算,饲料按实际数量结算。
9、超欠幅度:交售数量分月在合同规定数量超欠5%以内不作违约论处。
10、违约责任:供方违约每欠_________斤鲜蛋,应补给需方损失_________元。需方违约拒收一斤鲜蛋,则补给供方损失_________元。
11、争议解决办法: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其它:供方现存生产鸡蛋_________只鸭蛋_________只,若需淘汰更新,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才能减少货数量,白壳鸡蛋按收购价收购,不补贴运杂费和饲料。
本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单方任意变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以书面形式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本合同正本二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身份证(执照)号码:
XXXXX园是经***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开发建设的经营性陵塔墓园,甲、乙双
方根据《合同法》、***《殡葬管理条例》、民***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墓位使用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墓位基本情况:
1、甲方园区内所有墓(塔)位式样、规格、材质、墓(塔)区室内外装饰、地面硬化面积、环境配套、高度、朝向等均由甲方统一规划、建造,乙方可在规划内自由选择经甲方认可的墓塔位产品。
2、乙方在XXXXXX园选定 园 区排号墓位作为安葬(放) 骨灰(骨缸)使用[限葬(放) 位骨灰或 位骨缸]。上述墓位的定制墓型为 型 穴,墓位的`墓型规格、建设标准等参照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二条 费用:
1、销售总价为人民币元( 万 仟 佰 拾 元整),墓位销售价(墓位土地使用、墓区建设费、建墓位工料费)元、墓塔位前20年长期管理费元、工本费(安葬证每本元)。即每年管理费按该产品实时总价的千分之五计价。
2、墓位前20年管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前20年期满后30日内乙方应足额缴交下一个20年管理费,收费标准按实时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4、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清墓位土地使用及墓区建设费、建墓位工料费、前20年管理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交付上述墓位,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第三条 墓面制作:
1、甲、乙双方就墓面制作的有关具体事项(如碑文刻字、墓面完工合格后的交付日
期等)签订《墓位建设工程单》,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文字内容真实、合法,甲方对乙方墓志铬内容有审核的权利。
2、为保持甲方陵园墓区的统一规范,未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整墓台及墓碑的方位、朝向,不得随意改变墓型或增减墓台构件。
3、甲方应于墓面制作完工后的3日内通知乙方验收,验收以《墓位建设工程单》为标准。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的15日内到陵园办理墓面验收手续,逾期视同验收合格。
4、甲方按规定向乙方发放《安葬证》。
第四条 墓位的保修与维修:
1、经乙方验收合格的墓位由甲方负责保修。墓位基础保修5年,墓石保修3年。保修期内出现的墓位质量问题,甲方免费维修或更换。保修内因乙方擅自拆卸、不合理使用导致的损坏,免除甲方保修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及超出保修期的自然损耗造成的墓位损坏,双方互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3、保修期外,墓位发生自然损坏,乙方若需维修,由甲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墓园管理:
1、乙方在陵园内进行安葬(放)、祭祀活动时应自觉遵守殡葬法规及甲方园区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在陵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2、陵园内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配合。
3、鉴于陵园属公共场所,乙方自行置于墓位上的祭祀用品、装饰品,如有损坏或遗失甲方不负管理责任。
4、乙方已安葬(放)的骨灰、骨缸,因特殊原因需起葬迁移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收回原购买发票、《安葬证》原件后方可迁葬;迁葬后原墓位按甲方规定及有关殡葬***策处理,甲方退还剩余管理费,其他费用不予退还;迁葬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墓位销售使用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消灭,即本合同解除。
5、乙方对甲方墓园管理质量不满意的,有权向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提出意见、建议。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出现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墓位,骨位等由甲方深埋处理;
(1)擅自改变使用用途的;
(2)擅自转让、转变的;
(3)超过3个月不缴纳续期管理费,经甲方通知催告,并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公告后三个月仍未缴纳的。
3、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之规定的。
第七条 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若有对本合同及《墓位建设工程单》的变更,应当通过协商,订立补充协议或进行书面确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对于验收中存在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问题,甲方在其职责范围内应无偿予以解 决。因乙方提供内容有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交付墓位日期相应顺延。
2、乙方墓(塔)位内安葬(放)的所有骨灰、骨缸如发生遗失,甲方一次性按乙方所交年管理费的20倍(每座)赔偿乙方损失(乙方未交管理费的,甲方不负赔偿责任)。乙方放入墓(塔)内的随葬品如有遗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因甲方未尽到管理义务造成的墓位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
4、乙方入园安葬(放)、祭祀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乙方逾期缴纳管理费的,甲方有权按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调整墓台及墓碑的方位、朝向,改变墓型或增减墓台构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乙方若在甲方告知10日内未恢复原状的,由甲方予以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保证已具备购买的合法资格,并保证已得到其他亲属的授权签署本协议,乙方亲属之间有关墓位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因乙方亲属之间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其他(或另有)约定事项:
第十条 其他:
1、乙方通讯地址、邮编、电话(手机)号码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原始地址、信息寄送的有关通知在发出15日后,视同送达。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原始地址、信息有误造成的送达失误,甲方概不负责,并视同送达。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乙方缴清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所列费用后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6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房屋具体情况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坐落于(乡、镇)路小区号楼单元层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2、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状况的真实性,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果由此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第三条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元,(小写)元,作为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担保。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经双方协商确定,该房屋成交价款为(大写)元,(小写)元。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1、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房款元。
2、乙方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时支付余款元。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房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实际欠款金额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款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乙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正式交付乙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在交付房屋前将室内物品腾空并打扫干净。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有关部门办理物业服务、有线电视、固定电话、水、电、气、暖等相关附属设施的变更手续。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并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甲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应按不符部分的实际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共同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双方约定,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由方完全承担。
2、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该房屋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内被有关部门依法拆迁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元。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虞城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一份。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7
答辩人(一审原告):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地:深圳市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答辩人(一审被告):商丘市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住所地:河南省商丘市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
因被答辩人不服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商梁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向贵院提出了上诉,现答辩人针对被答辩人的上诉作如下答辩:
1、被答辩人拖欠答辩人货款的事实非常清楚。
按双方合同约定,被答辩人在付完全款后,答辩人才向被答辩人发货,即交易采取现款现货。被答辩人诉称,根据约定,如果货款没付清的话,答辩人也不可能发货。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这种说辞是对合同约定和交易习惯的曲解,明显不符合常理。而且,先发货后付款是基于被答辩人的请求,答辩人出于对被答辩人的信任,才按照被答辩人的请求先行发货,这种交易方式对被答辩人并无不利,也完全符合交易习惯。但被答辩人将答辩人的这种信任作为拒绝付款的理由,明显违背正常逻辑。
再者,被答辩人本应当对其已付款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但被答辩人并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已履行付款义务,理所当然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因此,被答辩人诉称并未拖欠答辩人货款的主张无法成立。
2、答辩人向被答辩人主张的欠款数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足以认定。 被答辩人诉称数额不清,就是意欲抵赖欠账之事实,这与被答辩人之前拒不对账是有极大关联性的。因被答辩人早有预料答辩人会追讨欠款,在答辩人传真对账单要求被答辩人对账时,被答辩人屡次以各种理由不予
回传对账单,以达到抵赖欠款之目的。从答辩人提交的证据来看,既有双方的订货单、购销合同、货运单,又有双方的对账单,所有业务往来手续均完整齐全,答辩人保存了双方业务往来的所有凭据,虽然被答辩人没有回传对账确认欠款数额,但答辩人提交的证据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被答辩人的欠款数额
3、被答辩人诉称欠款已过诉讼时效证据不足。
(1)关于诉讼时效问题。
答辩人向被答辩人发出的最晚一批货物是20xx年3月8日,此时答辩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最晚至20xx年3月8日。期间,被答辩人曾于20xx年7月22日收到过答辩人发出的一份催款函,根据规定,诉讼时效从20xx年7月22日开始中断重新计算,此时答辩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至20xx年7月22日到期。而答辩人向被答辩人提起诉讼的时间是20xx年7月24日,该时间完全在答辩人享有的2年追诉时效之内,答辩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并未过期,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2)关于催款函的效力问题。
由于答辩人是用邮***快递方式寄送的催款函,答辩人不仅保存有催款函复印件、邮件详情单,也有从邮***xx上打印出来的签收记录。答辩人这种催款函寄送方式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一审法院依法采信完全正确。
综上,答辩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当依法予以维持,请求贵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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